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,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经县政府研究同意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1、思想品德端正,热爱教育工作,具有奉献精神。
2、年龄30周岁以内(1984年5月10日以后出生),研究生学历32周岁以内(198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),户籍不限。
3、应聘教师必须是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,须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(汽修和酒店管理专业一年后须取得教师资格证,否则予以辞退)。
4、普通话等级水平二级乙等以上。
5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:
(1)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;
(2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(3)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。
二、报名时间
2014年5月12日—6月6日
三、招聘名额
共招聘教师30名,主要去向为平王乡和晾马台镇小学。其中语文5名,数学5名,英语5名,物理1名,化学1名,生物1名,政治1名,历史1名,地理1名,微机1名,体育2名,音乐2名,艺术(含美术、舞蹈)2名,酒店服务1名,汽车修理1名。各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不足3:1的,招聘名额可调剂到其他学科。
四、报名地点
容城县教育局人事股。
五、报名所需材料
个人简历、毕业证、报到证、有效二代《居民身份证》、教师资格证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、近期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照片6张。在职人员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证明(需盖单位公章)的原件和复印件。2014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、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,但需出具学校证明。2014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毕业证明和教师资格证。报名费每人100元。
六、笔试
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上午9:00 - 11:00。笔试地点另行通知。
笔试内容为《公共基础知识》和《职业能力测验》。
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、教育学、心理学、法律知识、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等;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相关科目专业知识。
笔试结束后约3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。公示地点:容城县教育局门口。
七、试讲
根据笔试成绩按用人岗位1: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。
面试侧重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的教学能力。面试地点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八、拟聘人员确定
笔试、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%和60%,按各学科总成绩等额确定拟聘人员。
九、体检、政审
拟聘人员须参加体检、政审,体检费用自理。
十、聘用及待遇
对政审合格人员实施岗前培训,试用期一个月。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,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管人事关系,与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,首次签订为三年,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;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人事代理协议。
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,落实工资、社会保险待遇。
本《公告》未尽事宜由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容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。
联系咨询电话: 5612429 5612525